国家税务总局在《“互联网+税务”行动计划》中要求,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推进“互联网+涉税大数据”和“互联网+数据共享”,将手工录入数据、互联网、物联网等数据以及第三方共享的信息,有机整合形成税收大数据,支撑纳税服务、税收征管、政策效应分析、税收经济分析等工作业务系统,拓展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新领域。
适用于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业务全面、准确、及时的信息和数据,并进行统一管理和服务的税务场景
◆ 数据分散:以事务为核心的系统建设的数据积累,彼此割裂,没有形成面向税务服务主体的完整数据视角。
◆ 应用创新缺乏平台及手段:业务人员不懂IT,缺乏简单快捷的平台和手段方便业务人员使用数据进行创新。
◆ 数据分析服务缺乏体系:缺乏有效的数据安全管控和数据服务利用的流程和机制。
◆ 整合税务系统内部数据、外部交换数据和互联网抓取数据,为税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。
◆ 通过跨部门的数据整合共享,将全国、全省各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归集,为跨地市、跨部门、跨省业务展开提供了数据基础。同时集约化的数据资源服务能力提供,进一步促进了数据的集中。
◆ 税务数据平台汇集系统内外税务相关数据,为整个智慧税务的业务开展提供个性化的数据服务。
◆ 数据采集中心,自动化汇聚汇集税务系统内/外部如系统数据、手工录入数据、相关厅局、互联网等数据。
◆ 数据资源中心,面向厅局提供数据标准、数据血缘管理等,实现数据质量提升。
◆ 数据服务中心,通过灵活的数据发布、订阅、脱敏服务,实现跨部门/跨系统的数据共享开放和自助服务。
◆ 数据平台服务门户,面对各部门提供统一门户入口服务。